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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工作纳入北京市“十三五”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
2016-03-18【打印】

  2016年1月29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了《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地方志工作被纳入“十三五”规划纲要。规划纲要中有四处明确提出了地方志工作任务:第六篇“着力建设全国文化中心”第二章“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金名片”中提出,“强化国民教育、民间传承、史志修编、经典普及力度”,“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第三章“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服务中”提出,“发挥地方志资源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城乡地方志文化建设”,“提升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档案馆、方志馆等的服务水平”。

  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安顺在201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发挥地方志资源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地方志工作被列入2016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市地方志办公室、各区政府共同落实。

  北京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特别是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召开以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安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北京市政协主席吉林分别调研地方志工作,对首都地方志工作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

  此次地方志工作被纳入北京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和201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标志着北京市落实“一纳入、八到位”要求取得了新进展。下一步将对“十三五”规划纲要和2016年地方志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列入督查,以首善标准确保“两个全面”任务的顺利完成,协调推进地方志编纂、管理、开发利用工作,努力开创首都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北京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北京市地方志办公室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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