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0日下午,黑龙江举办全省地方志编纂业务培训班,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冀祥德教授以“志鉴编纂出版常见法律错误及其纠正”为题,给培训班学员讲授第一课。他从我国的法律渊源谈起,向大家讲授我国法治建设历程,阐明《地方志工作条例》《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法律效力位阶,论述依法治志提出的背景与意义、内涵与外延、目标及其实现路径。随后,他结合三年来担任方志出版社总编辑对1000多部志书和年鉴的审稿体会,指出“法制与法治”“政法与政法委”“公安司法与公安•司法”“违法与犯罪”“罪犯与犯罪分子”“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逮捕、提请逮捕与决定逮捕”“辩护与代理”等在志鉴编纂中容易混淆的法律概念,追根溯源,条分缕析,辨同明异。最后,冀祥德对第二轮地方志书中“政法篇”和综合年鉴中“法治”类目的名称及其结构提出改革性意见。
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隋岩主持授课并作评议。他说,冀祥德主任视野宏阔,器局高远,知识渊博,阅历丰富,从事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多年,他融汇法学和方志学理论,以法学家和方志学家的复合思维,首倡并切实推进依法治志,提出全面推进地方志由一项工作向一个事业转型,谋划设计全国地方志“十大工程”,为近年全国地方志实现跨越发展并保持高位运行态势发挥了关键作用。他的这次授课立意高远,切合实际,高屋建瓴,深入浅出,生动活泼,精彩纷呈,逻辑性强,让人听后深受启发,受益良多,“非常解渴”,尤其是给大家增加了很多法律知识点,解除了很多疑惑,解决了很多志鉴编纂中的法律盲点,希望全省地方志机构在今后的地方志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各市、县地方志工作者15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班。
讲课结束后,黑龙江省副省长王爱文会见了冀祥德主任一行。
(照片由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提供)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处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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