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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立部门大事记报送制度
2018-07-06【打印】

  为做好第三轮《四川省志(2005—2025)》编修资料准备,建立健全资料收集存储机制,2018年6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部门大事记编写报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相关程序、标准做好年度部门大事记编写报送工作。

  《通知》明确了大事记编写“六个要记”:特别重大的事件要记;重要变革的事件要记;不平常的事件要记;有重要意义的事件要记;为后人所效法、有教育意义的事件要记;为后人引以为戒的事件要记。

  《通知》要求大事记编写体例以编年体为主、以纪事本末体为辅。其条目内容须要素齐全,语言简洁流畅,符合保密规定。《通知》明确每年2月底前向省地方志办报送上一年大事记。

  《通知》的印发标志着四川省正式建立规范的部门大事记报送制度。该项制度的建立对记载传承部门历史,丰富省情信息资源,传承弘扬巴蜀文化,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具有重要意义。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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