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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志(1986—2015)》评审会召开
2020-05-25【打印】

 

  2020年5月19日,《乌鲁木齐市志(1986—2015)》评审会在乌鲁木齐市召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廖运建,新疆社会科学院原院长、教授,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副主任高建龙,新疆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研究员,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一级巡视员刘仲康,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一级巡视员刘星,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祁若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史志办副主任(挂职)陈旭,以及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克拉玛依市、昌吉州、巴音郭楞州、乌鲁木齐市的地方志专家、学者共30余人参加评审。乌鲁木齐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月星,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军参加会议并讲话。评审会由刘星主持。

  廖运建对乌鲁木齐市志评审提出四点要求: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遵循,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新疆工作总目标;二要贯彻落实《新疆的若干历史问题》等三个白皮书精神,确保志稿符合白皮书精神和相关政策要求;三要严把志书政治关、篇目关、史料关、文字关、保密关;四要认真落实评审会专家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志稿,力争早日打造出体现城市特色和时代特点的精品佳志。

  刘月星在会上致辞,他首先向与会专家介绍了近年来乌鲁木齐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他要求市地方志办公室全面吸收借鉴专家意见,通过评审进一步提升市志质量。乌鲁木齐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魏志辉介绍了《乌鲁木齐市志(1986—2015)》的编纂工作情况。

  与会领导、专家就志稿观点、结构、内容、资料、文风等进行了深入点评,既肯定了特色亮点又指出了不足,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乌鲁木齐市志(1986—2015)》评审稿篇目结构合理、体例严谨、内容全面、数据翔实、脉络清晰、行文流畅,达到了评审要求。

  刘星代表评审委员会宣布《乌鲁木齐市志(1986—2015)》通过评审。刘军代表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

  (乌鲁木齐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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