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0日—14日,由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志办”)主办的全国第三轮修志工作研修班在北京举行。全国各省级、副省级,部分市、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相关人员150余人参加研修班。研修班重点围绕全国第二轮修志工作总结和第三轮修志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并达成共识。
一、第三轮修志工作的重要意义
研修班认为,地方志是赓续文脉、资政辅治、教化育人的重要载体,对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具有重要意义。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是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实际行动
习近平文化思想是新时代党领导文化建设实践经验的理论总结,标志着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地方志传承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基因,是新时代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习近平文化思想有着天然的契合性。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本质上就是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忠实记录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伟大历程和成就,是全国地方志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具体举措。
(二)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是各级政府和地方志机构的法定职责
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第三轮修志不是一项可干可不干的工作,而是《条例》规定的各级政府和地方志工作机构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是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主责主业。
(三)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是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有效途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通过修史修志来探寻历史规律,挖掘历史智慧,激发人们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坚定全体人民振兴中华、实现中国梦的信心和决心。经世致用是中国的优良文化传统,是方志人念兹在兹的立身、立学之本,是方志事业不断发展、持续繁荣的源泉和动力。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客观记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为传承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提供历史智慧和方志力量。
二、第二轮修志工作的经验总结
研修班认为,在第二轮修志工作中,各地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好成绩,积累了很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可以延续传承,积极弘扬。
(一)确保领导重视,建立健全地方志工作保障体系
以依法治志为核心,以“一纳入、八到位”为总抓手,以“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领导机制,落实地方志编纂是“官职”“官责”,形成以执法检查、行政督查为管理手段的地方志工作保障体系,是第二轮修志全面完成的保障与根基,必须进一步夯实。河南省志办专家认为,近年来机构改革后,部分地区地方志工作归党委直属领导,第三轮修志过程中更要注重理顺体制机制。
(二)坚持质量第一,建立健全地方志质量保障体系
新编地方志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不断完善编纂规范,健全志稿评议和审查验收等制度,在确保志鉴质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必须进一步坚持。云南省志办专家对提高第三轮志书编修质量有如下建议:严格执行志书编纂规划,强化督促执行,避免频繁更改;认真执行主编责任制,让主编勇于担负起全面统筹志书编纂的重任;严格制定和执行志书编纂规范,完善志稿评议、评审制度,坚持源头把控,避免过程失控。
(三)理论联系实际,建立健全地方志理论研究体系
理论创新始终伴随着志书的编纂历程,要不断用新的思想和方法去推进编修工作,丰富志书价值,赋予志书新的生命力。浙江省志办专家认为,要坚持修志为用,推动“重修轻用”向“修用并重”转变,做好修志成果的研究阐释、宣传推介,促进方志资源的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
(四)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地方志人才培养机制
两轮修志实践表明,打造优秀的人才队伍,地方志事业才可能持续健康的发展下去;要把培养人才,作为一项战略性、长期性的工作,常抓不懈。上海市志办专家认为,应建立方志编纂常态化机制,保持常态化修志队伍,增强参编人员的稳定性、适配性、积极性。第三轮修志期间应当鼓励承编单位设立修志工作岗位,由其档案管理人员兼顾,把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让修志成为一项长期性基础工作。
三、第三轮修志工作规划建议
近年来,不少地方针对本地第三轮修志,无论是在工作规划上,还是具体的实践推进中,都有所探索和行动,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各地在研讨中,也对全国第三轮修志工作规划提出建议。
(一)强化顶层设计,将筹备第三轮修志写入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如江苏、江西、上海、广西、贵州等都出台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这些规划都表示要在充分总结两轮修志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科学编制第三轮修志规划,开展第三轮修志工作试点,组织研讨重大理论问题,着手资料收集等做好第三轮修志的筹备工作,按照国家层面统一部署,适时启动第三轮修志。这些由省级层面出台的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增强了政策的权威性,对推动各地各部门协调合作,做好第三轮修志的筹备规划,提升工作执行力,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
(二)接续第二轮修志规划思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第三轮修志,突出地方特色
目前,除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试点工作外,全国大部分地区对第三轮修志还处于等待上级部署和调研探索阶段,都表示整体上接续第二轮修志规划思路,按照省、市、县三级地方综合志书来规划。
有部分代表建议,要充分吸取第二轮修志规划的经验教训,避免将志书数量规划过多,无法按时完成任务;适当控制字数,少搞“大部头”,增强志书可读性。还有部分代表建议,制定第三轮修志规划,要梳理第二轮修志规划的缺项,将第二轮修志中未纳入的大型企事业单位、高校等,以及近年来出现的新生业态单位,一并纳入;还有代表建议将镇村志、部门志、行业志等纳入第三轮修志规划。
不少代表建议,第三轮志书规划应该在突出地域特色、时代特色上下功夫,可以将非遗、重大赛事活动、老字号等主题的专志纳入第三轮规划。
(三)第三轮修志规划的意见建议
一些代表提出,第三轮修志规划应因地、因事,适当调整处理:部分地区第二轮志书下限较晚,距今不足10年的,第三轮修志是否可以不规划;部分西部省份的个别市、县,无专门的地方志工作机构及人员、经费,其第三轮修志任务是否可以变通处理,将内容纳入上一级行政区域的志书规划;在做顶层设计的时候,涉及安全和保密要求的,少数志书经上级批准可以不公开出版;中志办应加强对第三轮修志的全过程督促检查,避免再次出现第二轮修志时部分地区启而不动、前松后紧的现象,在尊重修志规律的前提下,紧跟社会发展形势,注重修志的时效性,克服“马拉松式”修志。
有代表提出,在启动形式上,可以将全国第三轮修志工作启动会与第六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或全国地方志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工作会议合并召开;全国第三轮修志启动文件要参照第二轮启动文件的发文方式,争取由中办、国办联合发文,高规格进行部署。
综合如上意见建议,研修班认为,各地要深化认识,守正创新,科学谋划第三轮修志工作的蓝图和路径。注重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组织领导。现在各地地方志机构改革力度很大,体制机制各不相同,但地方志工作机构仍然是依法履行第三轮修志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吸取第二轮修志工作中出现的志书外包,导致修志过程失管脱管、修志成果质量不高的深刻教训,确保志书质量和队伍的稳定。
要做好资料收集,夯实修志基础。各地经历了数轮机构改革,机构撤销合并新设情况很多,一些新组建的机构无法涵盖旧单位全部职能,很多资料存在缺项断线甚至大量散失。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将资料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系统化,确保资料工作高效率、高质量运行,为质量建设夯实基础。
要坚持因地制宜,优化体例设计。第三轮修志是采用通纪体,还是断代体,是第三轮修志重大理论问题,需要认真考虑,因地制宜,力求使未来的规划更符合地方志事业发展的需要,更加科学合理。
四、第三轮修志工作的全面启动和完成时间
由于各地第二轮修志完成时间前后不一,加上部分地区又承担中国扶贫志、中国全面小康志(以下简称“两志”)编纂任务,第三轮修志的全面启动和完成时间成为研修班讨论过程中分歧较多的问题。
(一)全国第三轮修志全面启动时间
关于第三轮修志全面启动时间,主要有四种观点:
1.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尽快启动。
《条例》规定:上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地方志工作机构可以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2021年底,全国第二轮三级志书编纂全面完成,尽快启动第三轮修志,也是地方志工作机构的法定任务;同时,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2025年或2026年启动第三轮修志,可便于各地将第三轮修志列入“十五五”规划,为后续推动工作奠定基础;部分省份已经开始第三轮修志试点,一些市县也已经自行启动了第三轮修志,应尽快从国家层面部署启动,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也能提前做好各方面准备,为指导市县级修志预留缓冲时间。
2.通过出台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明确2025年启动。
如浙江省《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意见》规定: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市、县(市、区)开展第三轮修志工作,到2025年,30个市、县(市、区)启动志书编纂工作。陕西省《关于推进新时代全省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市、县、区政府和省志承编单位要做好第三轮修志的规划、组织工作,2025年全面启动全省第三轮修志工作。
3.统筹兼顾第三轮修志与“两志”编纂任务。
2025—2026年,所有的省级和部分市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集中精力重点攻关“两志”编纂,全国第三轮修志试点单位可先行启动第三轮修志,试点1—2年,积累一些经验后,全国范围内再全面启动。中志办目前正在推动《地方志工作条例》的修订以及起草《关于新时代推动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5—2030年)》等文件,等这系列纲领性文件正式出台后,为第三轮修志全面铺开提供政策保障;2027年,党的二十一大召开后再启动,可吸收最新的论述作为第三轮修志的指导思想。
4.启动时间不搞“一刀切”,分批次启动。
即对启动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只做原则性要求,不要搞“一刀切”,可规定最晚启动时间(如2030年)和最终完成时间,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在最晚启动时间之前分批次启动。通过分批次启动来错开完成时间,也有利于省、市错峰指导县、区修志,避免省、市、县三级一拥而上,运动式修志;也可让部分第二轮志书下限较晚的地区积累间隔年限,使其第三轮志书上下限更加合理。
(二)全国第三轮修志全面完成时间
绝大多数代表建议将全国第三轮修志全面完成时间定为2035年。大家认为,结合两轮修志经验,若从2025年算起,用10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全国第三轮修志,是可以实现的,整体上也符合修志规律。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成文化强国,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在2035年全面完成全国第三轮修志工作,对于中华文化的积淀和传承、中华文明的赓续和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也有少部分代表提出,应该综合研判当前“两志”编纂进展情况以及省级志书的编修时间,建议将全面完成时间在2035年的基础上再适当推迟2—3年。
五、第三轮修志的体例选择
关于本级第三轮志书体例设计,研修班重点围绕志书体例选择(通纪体、断代体)和断代体志书的上、下限开展讨论。
(一)第三轮志书体例选择
关于第三轮志书的体例选择,代表们一致认为,可不做统一要求,不搞“一刀切”,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具体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对于第二轮修志结束之后新设立的行政区域,应该修通纪体志书。大家普遍认为,编修通纪体志书面临历史资料收集难、部分特殊历史阶段难以把握记述尺度、统筹协调工作量较大等问题,以现阶段基层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人员数量和业务能力,难以按时高质量完成修志任务。特别是近年来部分地方已将地方史工作正式纳入地方志工作范畴,组织编纂了本地的通史,不需要重复编纂通志。
部分代表表示因本地首轮、第二轮志书质量上存在瑕疵,第三轮修志拟采用通纪体;还有个别代表表示当前本地领导高度重视修史修志,“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较为完善,在首轮、第二轮修志任务完成得较好的基础上,第三轮修志仍计划修通志。
浙江省志办专家认为,通过《浙江通志》的编纂实践,第三轮地方综合志书是采取续修还是重修,要因地制宜,建议可以从四个方面综合考量:即历史修志传承、上轮志书质量、现实变化情况和自身能力与环境条件。
(二)第三轮断代体志书的上、下限
由于各地第二轮志书下限不一致,因此代表们提出的第三轮志书上限也基本上是接续本地第二轮志书的下限;对于第三轮志书的下限,大部分代表认可与上限间隔20年左右,但是针对目前全国第三轮修志的筹备情况,经过讨论后,大家比较认可将下限定为2025年。
复旦大学巴兆祥教授认为目前已开始第三轮修志的地方处理上下限问题的做法都有道理和依据,也是可行的。但从管理与读者利用的角度考虑,建议至少在一个省的范围内统一下限,下限以国民经济五年规划的结束年为好,如2025年,能确保相关统计数据比较完整。
由于第二轮修志各地节奏不一,导致第二轮志书下限差别较大。与会代表建议第三轮志书上限由各地结合第二轮志书实际自行决定,下限由中志办统一规定,尽量做到在全国层面统一,也为以后的修志工作奠定基础。在确定全国层面统一下限时,对第二轮志书下限较晚,距今不足10年的,第三轮志书下限如何确定,中志办还要进一步细化规范。
全体代表一致认为,编修地方志是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的重要职责使命,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史志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上来,坚定信心,统筹兼顾,高质量完成“两志”丛书编纂,精心筹备和推动第三轮修志工作。
(执笔:范永恒)
(来源:《中国地方志》202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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