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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
2015-12-02【打印】

201597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胡满达主持召开全体会议,学习贯彻《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全文及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会上全体干部职工围绕《纲要》颁布的重要意义以及特点、亮点进行了讨论。会议召开之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地方志工作人员观看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节目,并组织专家学者进行点评。

会议对传达《纲要》作出动员部署,要求全区地方志工作机构以此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组织推动力度,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认真收集全国以及自治区有关修志机构、人员、经费、业务等情况资料,为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做好准备。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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