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4日上午,天津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苏长伟主持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4号),传达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9月11日召开的《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天津市贯彻落实的意见。
会上,天津市地方志办公室副处级以上人员围绕前期学习情况,结合自身实际就《纲要》出台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等基本内容进行了发言,苏长伟进行了小结讲评。他指出,大家的发言结合工作紧密,对《纲要》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认真思考,领会精神实质,有针对性地提出各自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他要求,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纲要》的学习当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确保天津市第二轮修志任务的圆满完成。要进一步加强学习,进一步严格纪律,进一步做好工作。要求大家要传承发扬好的作风,心无旁骛的干好地方志事业。
会议提出六点个方面的贯彻落实意见:一、向天津市各区县志办、市属修志机构发文件,提出贯彻意见要求,进一步宣传《纲要》;二、向天津市政府秘书长张志强报告全国会议的主要精神,提出天津市学习宣传《纲要》的建议;三、加快立法进度,推进依法治志,抓紧与法制办等部门沟通,抓紧出台立法调研报告,报市领导审定;四、进一步加大《纲要》宣传力度,处级干部要结合学习《纲要》,撰写文章,刊登在《天津史志》上宣传交流,进一步提高认识,扩大影响;五、按照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加强与市有关部门联系,针对天津地方志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地方志工作的意见,争取更大支持;六、积极筹划全市会议,部署下一步工作,择时召开。
(天津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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