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所在大楼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成立于1983年8月,1985年8月改为常设机构,正厅级建制,为吉林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004年11月,经省人事厅批准,成为具有完全行使行政职能、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2008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吉林方志委成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历任省长均兼任主任,分管副省长兼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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