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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志编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9-08-21【打印】

图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志编审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办公楼 

图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志编审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办公楼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志编审委员会于19857月成立。编委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宁夏地方志编审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由宁夏社会科学院代管。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志编审委员会主任由自治区主席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现为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区地方志工作,负责全区志书、年鉴及地情资料编纂的业务督导、质量把关和审批出版等工作,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撰自治区地方志书、综合年鉴,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自治区地方志资源,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组织地方志的审查验收、备案工作,培训地方志工作人员,指导各市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业务工作以及行业志书、专业志书、行业年鉴的编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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