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祥德,男,汉族,1964年2月生,山东青州人。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出站留法学研究所工作。先后从事警察、教师、律师、检察官等职业,曾任山东德扬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助理等职。曾获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十杰、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和全国优秀教学管理奖、首届“十大杰出法学博士后”荣誉称号等称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常务副主任、教授。兼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中国监狱工作协会、中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协会等学会、协会常务理事,复旦大学、广西大学、烟台大学等院校兼职研究员、教授,北京、山东、河北等省政法机关专家顾问。主要学术著作有《劳教制度废除后之国家制裁体系重构》《控辩平等论》《建立中国控辩协商制度研究》《建立中国刑事辩护准入制度理论与实证研究》《协商性纠纷解决机制比较研究》《司法制度新论》《婚内强奸问题研究》《法学教育的中国模式》《中国法学教育现状与发展趋势》等,主编、合著、参编著作、教材4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法学、证据法学、司法制度学、实证法学、法律教育学。曾获第一届全国法学博士后科研成果一等奖,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教育部等单位一二三奖若干。
2021年9月29日上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高翔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宣布干部任免职决定:经中共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免去冀祥德中指组秘书长、中指办主任、党组成员职务,另有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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